时间:2025-06-29 13:54
一、不发高温补贴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仅因不发高温补贴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困难,但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有明确规定必须发放且拒不发放,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主张支付高温补贴,以不发高温补贴直接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通常较难得到支持,除非有当地特别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下可解除劳动合同。高温补贴严格来讲不等同于一般的“劳动报酬”。不过,在有明确规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的地区,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可能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待遇。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补发高温补贴,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贴。但要直接以不发高温补贴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一般较难获支持,除非当地有特别规定支持。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当地具体规定和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二、不发高温补贴解除合同要担责吗
若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需担责。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的法定义务。若其未履行,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以用人单位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获取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条件范畴)为由解除合同。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不发高温补贴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何权益
若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并解除合同,劳动者有多项权益。
首先,关于高温补贴,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若未发放,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
其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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