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5 09:38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双倍赔偿怎么算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终止事宜,若因用人单位之不当行为而导致,则劳动者有权利向其索取双重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一般来说,每满一年便需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至于工资基数的确定,则主要参考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薪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如经双方商讨之后共同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关系,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法理规定,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遵守法律义务;然而,如果仅于用人单位单方作出决断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这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此时,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劳工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明确表示,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进行评判,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正常工资的原则来向劳动者支付。在此基础上,对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参考一年年资进行计算;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半年者,则给予半个月正常工资的补偿。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其所属直辖市、设置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个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需参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其获得经济补偿的年数不得超过十二年。此条中所提及的“月工资”,系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而第八十七条则述明,当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法律规定
在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上,主要涉及到法定情形下的种种行为表现:首先是由用人单位发起解除的情况,具体而言则涵盖了如下几个要点:即当劳动者出现严重违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是因为个案而遭到刑事指控这样的过错行为之时;其次,当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任务的时候;最后,如果劳动合同签订之初所依赖的基本情况有了显著的变化,以致于原本的劳动合同都无法执行下去,即使用人单位已经尝试着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寻求重新安排劳动合同内容的方案,但最终依然没有能够达成共识的话,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可以考虑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
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也有一些合法的途径来结束这份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诸如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适当的劳动保障设施或者劳动条件、未能按时且足额发放劳动者薪水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便有权立即终止这种劳动关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用人单位对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严格依照相应的法律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一旦突破这一底线,极有可能会导致违法解除的后果,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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