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2-20
工作地点: 渭南
公告详情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进校园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应届和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其中实训教师岗位不限毕业时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到2005年12月期间),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到2005年12月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3年、2022年毕业生须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件;
5.具备考取执业准入资格条件或具备考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2022年,2023年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根据住培专业按照《岗位表》专业要求应聘。);
招聘岗位所须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冬季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全科医生及“三支一扶”等在服务期内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冬季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5号教学楼5515会议室(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1号)
3.报名所须提交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面试预计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公告将于12月21日(星期四)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行程规划。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如开展笔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如不开展笔试,面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签订协议、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确定后,招聘部门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并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因应聘人员放弃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签约、考察。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取得相关资格证件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予以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件或复核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四、特别提示
1.欢迎广大博士研究生来渭工作、生活,有意来渭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请投递本人简历到wnswrcb@163.com。
2.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相关网站公告或信息并认真阅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核,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非陕西中医药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报名当日持报名表进入校园。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诚挚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来渭工作、生活,应聘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渭南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答)0913-2126497
渭南市委编办(编制问题咨询)0913-2930788
渭南市人社局(招聘整体工作安排)0913-2338060
渭南市卫健委(进校园招聘相关问题咨询)0913-2931821
附件12023年冬季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冬季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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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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