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6年4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以后出生)。
6.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底前取得)。
其中: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由高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