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1.2023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职业资格要求;
2.2022年前(含2022年)毕业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
3.持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