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
3.应届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医学岗位的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