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2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1-04
工作地点: 黄石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基本资格
1.具备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二、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合同)制。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到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行政楼407室报名,投递相关资料。
(2)网络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2227325445@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不按格式投递或扫描件不完整清晰的将不予受理。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大冶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
(2)《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手写签字,详见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市中医医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电话或QQ等方式告知应聘者招聘考试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未收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参加笔试人员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党委办公室(政工部)将以电话、短信或QQ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评定
1.笔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岗位服从调配。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院党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在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卫健局备案。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一至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三)工资待遇根据大冶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大冶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将通过电话或QQ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大冶市中医医院所有。
咨询电话:大冶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政工部)0714-872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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