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29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8-13
工作地点: 甘肃
公告详情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经学校研究,现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17人,管理岗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已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2023年9月30日前能在相关网站查验。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和专业学位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为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3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登录甘肃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http://gszyzp.gszy.edu.cn)提交报名申请,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3.网上初审。学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截止前,已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因个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造成所需有效信息不完整而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至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明德楼309室)进行审核、修改,修改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9: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人事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二)资格复审与准考证打印
1.复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5日(9:00至17:00)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明德楼309办公室)
2.资格复审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1张(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3)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入“甘肃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点击“简历下载”正反打印,须彩印,“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4)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高等教育各个层次)。国(境)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面向社会招考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证明材料要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
(7)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收取报名费,标准为150元/人(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两天内登录“甘肃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http://gszyzp.gszy.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1日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确定,不足1∶3的岗位,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笔试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
3.笔试为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4.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专业技术岗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管理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笔试成绩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7日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
2.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岗位,面试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面试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考生需及时查看学校官方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公告。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依然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如对体检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录用、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5.本公告在省人社厅和学校官网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5161038(丁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931-51610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795702102
附件1: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pdf
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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